——訪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
2021年7月30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開會議指出,要統籌有序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盡快出臺2030年前碳達峰行動方案,堅持全國一盤棋,糾正“運動式”減碳,先立后破,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
2020年年底以來,為如期實現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各地積極行動,但在“減碳”進程中,一些地方沒有完整、準確、全面理解這一新政策新理念,出現了一些偏差,暴露出一些問題。在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資源與環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長常紀文看來,上述問題如果處理不好,將會直接影響我國碳達峰、碳中和目標如期實現,亟須盡快糾正,把“減碳”的基礎工作做好,以便循序漸進、穩中求進。推進碳達峰碳中和著力點“跑偏”現象亟待扭轉
記者:在落實“雙碳”政策的過程中,地方上都暴露出哪些問題?常紀文:一是喊口號,相互攀比碳達峰碳中和提前實現的時間。中央宣布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之后,一些地方和行業陸續宣布提前達峰的時間,但有的脫離實際和全國統籌的要求。如一些高耗能、高排放的高碳產業發布了本行業的碳中和目標,一些城市和社區提出了本區域的碳中和方案。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是一項復雜、長期和系統性的工程,需要科學部署目標任務。相互攀比提前達峰必然導致時間節點層層提前,工作任務層層加碼,使碳達峰碳中和走調變形。這既是對國家政策和目標的誤解,也是對地方經濟社會發展和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的不負責。二是不作為,坐等上級碳達峰碳中和的行動部署。“十四五”是我國碳達峰的關鍵期、窗口期,調研發現,有的市縣對于碳達峰碳中和的中央決策仍不夠了解,甚至對于由哪些部門來組織落實這一工作“心里沒底”,既不組織學習,也不集體研究,對于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缺乏必要的思想準備和工作基礎。這樣一來,一旦上級政府的方案出臺,開始全面部署和考核,必然導致“平時不用功,到時一刀切”的現象,很可能危及當地綠色發展的基礎和本地的就業率。三是鋪攤子,形成“兩高”項目建設和運行的既成事實。一些地方認為,既然國家宣布2030年前碳達峰,意味著各地還有近10年的碳排放增長期,就產生了“沖高峰”的想法,設法盡早多建設一批高能耗、高排放的“兩高”項目,并打算多爭取一些碳排放指標。由于“兩高”項目的申請和審批時間周期長,一些地方甚至大搞“兩高”項目的未批先建。調研發現,某地以“支持實體經濟”為名義,煤化工項目的環評和能評都未通過,就開始破壞區域生態大搞“三通一平”。2021年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就通報了一些地方違規審批和建設煤化工項目的典型案例。目前,這一趨勢還沒有得到根本的遏制,如國家發改委近期發布的相關數據顯示:全國9個?。▍^)上半年能耗強度不降反升,10個省上半年能耗強度降低率未達到進度要求;8個?。▍^)的能源消費總量控制為一級預警,5個?。▍^)的能源消費總量控制達二級預警。四是急轉彎,采取過嚴措施管控區域和行業能源消耗和碳排放。調研發現,今年上半年,有的地區為了降低能源消費總量和能耗強度,對鐵合金、鋼鐵、水利等傳統產業采取了限制生產線或者限電的應急管控措施;有的地方為了節省能源消費總量指標,限制原料煤和焦炭的外運,既影響了地方經濟,也影響了下游產業的發展;有的地方完全停止煤電項目的上馬,導致風電和太陽能的輸出缺乏調峰能力。在一些地方,一些即將投產或在建的新興產業項目也因能耗指標缺口問題被迫停止。這些行為很大程度上惡化了地方營商環境,破壞了企業的投資信心。記者:怎樣看待當前一些地方在推進“雙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原因何在?常紀文:上述政策落實偏差的出現,主要源于我國區域差異較大:有的是一些地方的經濟和社會基礎好,對于未來的低碳轉型發展過于樂觀;有的地方的經濟和技術基礎卻較差,平衡經濟社會發展與降低能耗總量、強度的能力不足;有的則是因為一些地方的產業結構偏重,產業綠色與低碳轉型升級的難度大;此外,還存在碳排放相關政策尚待完善等問題。“有多深的基礎就蓋多高的樓,有多強的能力就干多大的事”記者:如何全面、科學、精準地部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常紀文:有必要以問題為導向,以實事求是、尊重規律、循序漸進、先立后破原則為指導,穩中求進地采取相關措施。首先,要堅持全國統籌,各地不能自行其是。碳達峰碳中和是一場廣泛而深刻的經濟社會變革,必須堅持系統觀念,處理好發展和減排、整體和局部、短期和中長期的關系,在全國層面予以統籌。每個地方的產業定位和區域功能定位是有差異的,都實現碳中和既不可能,也不現實。因此應在中央和地方的分級統籌之下統一部署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立足于流域和城市群優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壯大產業集群,在培育流域和區域經濟競爭力的同時,減少能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促進高質量發展。目前,國家正抓緊制定完善碳達峰碳中和的總體行動方案和各主要方面的專門行動方案。在總方案出臺前,各地應當提高政治站位,樹立全局觀和歷史觀,既不要著急喊口號提目標,也不要大拆大建或者大關大停。在方案出臺后,各地方再立足于本地經濟和社會發展實際,因地制宜出臺自己的實施方案,壓實各方責任,協同做好產業發展的加法和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的減法。其次,應嚴控“兩高”項目增量,堅決遏制“兩高”項目盲目發展。盲目上馬“兩高”項目不僅浪費資金、侵占土地、浪費能源、破壞生態,還將損害國家、區域和行業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和能力。對于已經獲批在建的“兩高”項目,不符合環評和能評要求的要堅決整改;對于已經獲批但未開始建設的“兩高”項目,建議重新開展能評審批;對于不符合能耗雙控要求的新項目,不能再審批;對“兩高”項目實行清單管理和臺賬管理,進行分類處置、動態監控。此外,對于符合國家發展戰略要求的重大項目和原料煤、焦炭的輸出,其能耗應實行單列,不搞一刀切。同時,鼓勵公眾舉報未批先建的“兩高”項目,鼓勵符合條件的社會組織按照環境保護法的規定起訴未批先建的“兩高”項目。為加強源頭把控,建議中央生態環境保護督察組將“兩高”項目的審批、建設和運行納入督察范圍,加強源頭把控。國家發改委會同生態環境等管理部門也應建立通報批評、用能預警、約談問責等工作機制,對于違規項目要及時通報,并提請紀檢和國家監察機關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但也需注意科學設置各地能源雙控目標的首次考核時間,為地方壓縮產能、企業節能改造騰出時間。最后,“雙碳”工作要尊重客觀規律,不能脫離地方基礎和能力。有多深的基礎就蓋多高的樓,有多強的能力就干多大的事。經濟發展、生態保護和低碳發展都有其自身規律,碳達峰碳中和工作部署應實事求是,結合這三個規律及各地、各行業的基礎和能力,循序漸進地推進。部署過急、過嚴或過慢、過寬都會損害經濟和社會可持續發展的基礎和能力。國家總方案出臺后,各地應當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全面綠色轉型為引領,以能源綠色低碳發展為關鍵,加快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環境的產業結構和生產方式等,協同推進綠色低碳轉型升級,不能搞“一刀切”。在這一進程中,需要明確,產業形態會發生改變,一些企業會因技術和資金問題退出市場,一些走生態優先、綠色低碳的高質量發展道路的企業會發展壯大,因此對于碳達峰碳中和的經濟影響不能過于樂觀,也不能過于悲觀。記者:如何夯實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基礎?為此,各地應作出哪些調整?常紀文:要夯實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基礎,就必須加大技術創新和產業發展力度。目前,我國的生態環境保護成效總體向好,但是生態環境保護和節能減排的基礎不牢固,主要原因是產業技術創新和特色產業發展不夠。脫離經濟基礎談碳達峰碳中和意義不大,各地都要基于產業基礎把特色產業做好,研究有利于本地綠色低碳發展的財稅、價格、金融、土地、政府采購等政策,抓緊部署綠色低碳前沿技術研究,推動特色產業領域的綠色低碳技術實現突破,加快推廣應用減污降碳技術,統籌產業布局,推進產業協同。當產業發達了,經濟基礎好了,節能減排的基礎就牢固了。需要強調的是,產業技術創新和綠色產業發展是一個較為漫長的過程,需要必要的歷史耐心。但可以預見的是,隨著經濟社會的不斷發展,碳達峰碳中和的基礎會越來越牢固,成效也會越來越顯著。來源:光明日報 記者 張蕾